關(guān)于古代杖刑宮女,古代杖刑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杖刑分兩種,一種是臀杖,打100下也不會有什么事,一種是脊杖,打后背,基本二十下就會內(nèi)出血,八十下基本等于是死刑。
2、你問的是那種?盜滿七貫,決杖二十、黥面、隸本城; ○若隱漏自已成丁人口不附籍、及增減年狀、妄作老幼廢疾、以免差役者、一口至三口、家長杖六十。
3、每三口、加一等。
4、罪止杖一百。
5、不成丁三口至五口、笞四十。
6、每五口、加一等、罪止杖七十。
7、入籍當差。
8、 ○若隱蔽他人丁口不附籍者、罪亦如之。
9、所隱之人與同罪。
10、發(fā)還本戶、附籍當差。
11、 ○若里長失于取勘、致有脫戶者、一戶至五戶、笞五十。
12、每五戶、加一等。
13、罪止杖一百。
14、漏口者、一口至十口、笞三十。
15、每十口、加一等。
16、罪止笞五十。
17、本縣提調(diào)正官、首領(lǐng)官吏、脫戶者、十戶笞四十。
18、每十戶、加一等。
19、罪止杖八十。
20、漏口者、十口笞二十。
21、每三十口、加一等。
22、罪止笞四十。
23、知情者、并與犯人同罪。
24、受財者、計贓、以枉法從重論。
25、若官吏曾經(jīng)三次立案取勘、已責里長文狀、叮嚀省諭者事發(fā)、罪坐里長。
26、 ○凡應差丁夫雜匠、而差遣不均平者、一人笞二十。
27、每五人、加一等。
28、罪止杖六十。
29、 ○若丁夫雜匠承差、而稽留不著役、及在役日滿、而所司不放回者、一日笞一十。
30、每三日、加一等。
31、罪止笞五十。
32、【盜耕種官民田】 凡盜耕種他人田者、一畝以下、笞三十。
33、每五畝、加一等。
34、罪止杖八十。
35、荒田減一等。
36、強者、各加一等。
37、系官者、各又加二等。
38、花利歸官主。
39、 一成化十年、七月十一日、節(jié)該欽奉憲宗皇帝圣旨、陜西榆林等處近邊地土、各營堡草場、界限明白、敢有那移條款、盜耕草場、及越出邊墻界石種田者、依律問擬、追征花利完日、軍職降調(diào)甘肅衛(wèi)分差操。
40、軍民系外處者、發(fā)榆林衛(wèi)充軍。
41、系本處者、發(fā)甘肅衛(wèi)充軍。
42、有毀壞邊墻、私出境外者、枷號三個月發(fā)落。
43、欽此。
44、 【荒蕪田地】 凡里長部內(nèi)、已入籍納糧當差田地、無故荒蕪、及應課種桑麻之類而不種者、俱以十分為率。
45、一分笞二十。
46、每一分、加一等。
47、罪止杖八十。
48、縣官各減二等。
49、長官為首、佐職為從。
50、人戶亦計荒蕪田地、及不種桑麻之類、以五分為率、一分笞二十。
51、每一分加一等。
52、追征合納稅糧還官(應課種桑棗、黃麻、苧麻、綿花、藍靛、紅花之類。
53、各隨鄉(xiāng)土所宜種植)。
54、 要原文還是我歸類?原文非常長,古代刑律和我們現(xiàn)在觀點不一樣,比如我們現(xiàn)在吃牛肉很正常,古代殺耕牛要抵命大概是隱瞞人口、逃避差役、荒蕪田地(農(nóng)民進城務(wù)工)、欠債不還、盜竊七貫(相當現(xiàn)在700-7000元)以下這幾項是杖二十。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標簽:
免責聲明:本文由用戶上傳,如有侵權(quán)請聯(lián)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