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合同主要條款一般包括哪些內容,合同主要條款包括哪些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合同的內容,即合同的當事人訂立合同的各項具體意思表示,具體體現為合同的各項條款。
2、《合同法》第12條規(guī)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應包括以下條款:(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3、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4、”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5、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前述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guī)定: ?、儋|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6、 ?、趦r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guī)定履行。
7、 ?、勐男械攸c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8、 ?、苈男衅谙薏幻鞔_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9、 ?、萋男蟹绞讲幻鞔_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10、 ?、蘼男匈M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11、 傳統(tǒng)合同法上的條款并非每個合同都必須具備的“必備條款”、“主要條款”,缺少了其中的一個或幾個條款,并不當然導致一個合同不成立或者不生效。
12、事實上,每個合同應具備哪些條款依合同情形不同而各不相同。
13、第12條的規(guī)定僅具有提示性意議,并無任何強制效力。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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