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嬰兒保險買哪種,嬰兒保險哪種最好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給孩子買保險五不要原則 本文特別提醒家長在為孩子投保時應(yīng)該注意的事項。
2、 倘若第一次為孩子投保,面對各家保險公司推薦的五花八門的產(chǎn)品中,你可能會覺得無所適從?或者經(jīng)過業(yè)務(wù)員的推薦,你在購買了某一壽險產(chǎn)品后,發(fā)現(xiàn)該產(chǎn)品并不像當初想象的有那么大的作用或?qū)嵱?太平人壽上海分公司黃宜平給各位朋友的建議是,在給孩子購買保險產(chǎn)品之前,家長一定要了解孩子投保五不要原則,避免走入投保誤區(qū),給孩子一份貨真價值的保障。
3、 不要面面俱到:現(xiàn)在,各家保險公司推出的保險產(chǎn)品很多,但分起類來,不外乎是意外險、健康險、教育險、分紅型的理財險、壽險、養(yǎng)老險、投資型保險等等。
4、是只給孩子買一種保險,還是什么保險都買呢?由于保險產(chǎn)品不同于一般商品,它不可以自由退換,購買前一定要認真研究條款,從孩子的實際情況和家庭的實際情況出發(fā),做出購買決定。
5、 黃宜平認為,一般家庭并不需要給孩子買太多的保險,衡量一種保險是否買得好,并不是以價格為標準,而是看此保險在將來能不能用到刀刃上。
6、像童女士連養(yǎng)老保險都給女兒買了就不太合算,這些保費對童女士來說顯然是貴了,童女士應(yīng)該把保險重點放在意外和健康保障上,若家庭條件允許可再投保教育金和理財險,女兒成年后,會有足夠能力來保障自己的將來。
7、 不要主次不分:父母只要有長期的收入來源,保證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的費用,相對孩子來說,父母實際上就是一份保險。
8、目前很多家庭發(fā)生的保險問題就是主次不分:給孩子買了大量保險,而家長卻不投保,這是一種本末倒置的做法、更是一種極其危險的做法。
9、 2008年,同為27歲的林先生與太太喜得貴子,于是為寶寶購買了大量保險,每年的保費支出2萬余元,自己卻一直沒有投保。
10、兩人都在私企工作,家庭年收入15萬元(先生10萬元、太太5萬元),且有80萬元的購房按揭。
11、2010年初林先生在出差途中不幸意外致殘,家中積蓄幾乎用光,無奈之下只能將孩子的保險退保,以減輕家庭經(jīng)濟壓力。
12、太太必須以年收入5萬元來照顧林先生和孩子,同時肩負80萬元的房貸,生活極其窘迫。
13、 黃宜平指出:在家庭保險體系中,林先生夫婦犯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就是在保障對象上面主次不分。
14、因而,夫婦雙方作為家庭的經(jīng)濟支柱,對意外、醫(yī)療、重大疾病和壽險的保障一定要充分,以保證父母萬一發(fā)生意外,經(jīng)濟來源中斷時,孩子可以通過保險得到的經(jīng)濟支持而生存下去,并且繼續(xù)接受良好的教育。
15、 不要忽視豁免:少兒保險中的豁免條款,一般規(guī)定,如果投保人發(fā)生意外或者因故喪失交費能力,可以豁免未交的保費,合同期內(nèi),對被保險人的保險仍然有效。
16、上述案例中,如果林先生為孩子投保時附加了豁免保險,那么就用不著退保,孩子的保障利益依然存在。
17、 黃宜平提醒:各個保險公司對豁免的定義不一樣,有的公司規(guī)定,投保人因意外或者疾病導(dǎo)致身故或者全殘、或者重大疾病均可以豁免;也有的豁免條款規(guī)定,只有投保人身故才能豁免;還有的公司規(guī)定只有意外身故才可以豁免,疾病身故或者全殘不在豁免范圍之內(nèi)。
18、建議家長選擇時最好問清楚詳細的豁免條款。
19、 另外,豁免的保障利益就是免繳保費,而對于一般消費型的意外險、醫(yī)療險,沒有這種功能。
20、所以豁免要附加在長期繳費的保險才有效。
21、 不要遺漏社保:目前,很多城市都將未成年人列入社保范圍,比如在上海,孩子可以享受三項社會保障:獨生子女保險,少兒社保,少兒門診、住院大病保險,因此在寶寶剛出生時,家長就不要遺漏了為寶寶辦好這三項社會保障。
22、 黃宜平認為,社保是低水平、廣覆蓋,尤其是醫(yī)療保險面臨不少的限制。
23、所以還需商業(yè)保險彌補社保的缺口與不足,以及成年后的終身保障,為孩子經(jīng)濟獨立前儲備醫(yī)療費用。
24、孩子的教育金準備,商業(yè)保險也是解決的一種有效途徑。
25、 不要重復(fù)投保:雖然生命無價,但有一個群體的死亡保障總額保險界是有限制的,就是少兒。
26、由于少兒屬于弱勢群體,為了防范道德風(fēng)險也就是為了防止父母為獲得高額保險金而導(dǎo)致兒童的死亡,所以世界各國對以兒童死亡為給付要件的保險保障額都有所限制。
27、我國保險法規(guī)定每一個孩子的最高死亡賠付是5萬元(上海、廣州、北京和深圳四地為10萬元),也就是說家長給孩子買人壽保險時,孩子死亡給付的累加保障額不得超過10萬元,超過部分也是無效的,只是徒增保險費支出而已。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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