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dǎo)讀 關(guān)于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不超過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
關(guān)于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不超過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2、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3、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4、擴展資料: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zé)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jīng)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biāo)準,按已經(jīng)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5、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簽訂勞動合時要注意簽訂時間,否則也可能給用人單位提高用人成本。
6、比如,某公司與員工簽訂從2019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1日的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為二個月,從表面看是沒有任何問題,但我們要注意一個問題,19年3月31日到20年4月1日是一年零一天,解除就要多付半個月工資。
7、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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