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工資發(fā)放延期通知,工資延發(fā)通知范文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通 知公司各員工:由于本月XXXXX(事由),原定XXXX年X月X日發(fā)放工資事宜順延至X月X日發(fā)放,請各位同事給予一定的諒解并相互轉告,特此通知。
2、XXXXX公司日期擴展資料: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3、如遇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按時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是用人單位的一項法定義務。
5、《勞動合同法》第30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guī)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6、”《勞動法》第50條規(guī)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7、”至于賠償金問題,作為勞動者要明確一點,并不是在用人單位延遲支付工資的任何情況下,都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加付賠償金。
8、《勞動合同法》第85條第一項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9、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0、該規(guī)定明確了加付賠償金的條件,即在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后,用人單位仍不支付的情況下,才可以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加付賠償金。
11、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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