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根據《反間諜法》的規(guī)定,對下列哪些擬作出的決定行政機關應告知當事人有權要求聽證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如下:第四十二條? 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3、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4、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三日內提出;(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三)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四)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五)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七)聽證應當制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
5、當事人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有異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擴展資料經濟日報北京9月22日訊 (記者 佘穎)國家工商總局今日對外公布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執(zhí)法監(jiān)督規(guī)定》,明確提出,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實行行政處罰案件聽證制度。
7、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部分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8、這些行政處罰包括:責令停業(yè)整頓、責令停止營業(yè)、責令停止廣告業(yè)務等;吊銷、收繳或者扣繳營業(yè)執(zhí)照、吊銷廣告發(fā)布登記證件、撤銷商標注冊、撤銷特殊標志登記等;對公民處以3000元以上、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3萬元以上罰款;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達到第(三)項所列數額的行政處罰;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要求聽證的其他行政處罰。
9、《規(guī)定》還提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制定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的規(guī)范性文件應當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的,不得公布。
10、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人民網—國家工商總局規(guī)范行政處罰?企業(yè)被停業(yè)整頓可要求聽證。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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